• 屏東縣『原恆春郡役所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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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原恆春郡役所官舍』

座落於舊恆春縣城內,日治時期恆春第一公學校近旁。1896年日本當局為了在台灣推廣「國語」(日語),設立了十四所「國語傳習所」,其中恆春國語傳習所在豬朥束社(瑯嶠十八社之一)設立分教場(台灣第一所蕃人公學校-蚊蟀公學校(今滿州國小)的前身),豬朥束社成為原住民部落中較早接受近代教育的部落之一。本案建築興築緣起的事件背景應屬恆春行政改轄過程。大正9年(1920)本區升格為高雄州恆春郡,大批官吏回到城內,原有的廳舍已不敷使用,本郡所即為此時期增建。

本建築為木造建築,由於木造建築很脆弱,火災發生時延燒速度快如無法於火災初期有效滅火,當消防隊到時使用水柱滅火會破壞歷史古蹟建築,所以採用雙電源式細水霧設備作為防護的工具停電時也可以繼續使用20分鐘不須另外設緊急電源,單人操作輕巧,平時即可操作練習既環保又方便,遇到緊急狀況時即可輕鬆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