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水幕系統的應用有哪些?

撒水幕系統在不同的應用場景中有著廣泛的應用,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形成可透視的水幕水牆以提升及加速救援時間。以下是撒水幕系統的一些常見的應用場景:
  1. 工業設施撒水幕系統常常應用於工業設施,特別是那些可能發生火災的場所,如化工廠、油罐區、製造工廠等。它可以用來阻擋火勢擴散,提供額外的保護。
  2. 建築物: 撒水幕系統可以在建築物中用於防止火災擴散,尤其是在火災發生後,可以通過形成水幕來隔離火源,減少火災對建築物其他區域的損害。
  3. 電力設施: 在電力設施中,如變電站、發電廠等,撒水幕系統可以用於防止火災擴散,保護重要的設備和設施。
  4. 倉庫和貨物存儲區: 撒水幕系統可應用於倉庫和貨物存儲區,以防止火災擴散,減少對存儲的商品和設施的損害。
  5. 特殊危險區域: 在一些特殊危險區域,如化學品存儲區、危險物品運輸區等,撒水幕系統可以提供額外的火災防控措施,減少危害。
  6. 交通隧道: 撒水幕系統在交通隧道中的應用,可以防止車輛火災擴散,保護隧道內的人員和設施。
  7. 特殊場合: 撒水幕系統還可以應用於一些特殊場合,如大型活動現場、機場、火車站等,以提供額外的火災防控保護。
撒水幕系統的應用有助於減少火災擴散的風險,保護人員安全,並減少財產損失。其具體應用需可根據場所特點和需求進行性能化設計。

● IMO國際海運組織規程NFPA 750等效傳統撒水系統有三個相關的通告?

NFPA 750C.2.1*通告:

第一通告:MSC/Circ.A800(19)將使用密閉式自動噴頭的細水霧系統安裝在居住區和服務區,這些系統被認為等效於輕度和普通危險場所的自動撒水系統。

第二通告:MSC/Circ.668/728使用開放式細水霧噴頭對機器艙和泵房進行全淹沒式防護被認為等效于傳統撒水淹沒系統。

第三通告:MSC/Circ.913,該通告提供在機器艙使用局部應用細水霧(開放式細水霧噴頭)防護高危險區的規定,如燃油管網和鍋爐房及特殊應用區。

● NFPA 750 細水霧系統防護場所之分類及特殊應用?

NFPA 7505.1*細水霧系統場所之分類


5.1.1.1*輕度危險場所 輕度危險場所應被定義為場所或其他場所的部分,其防護內容物的量和燃燒性低,釋熱率相對較低之火災可被預期。(通指密閉式自動噴頭的細水霧系統)


5.1.1.2*普通危險場所(第一類) 普通危險場所(第一類)被定義為場所或其他場所的部分,其燃燒性低,可燃物數量中等,可燃物堆不超過2.4m(8英尺),釋熱率中等之火災可被預期。(通指開放式噴頭的細水霧系統)


5.1.1.3*普通危險場所(第二類) 普通危險場所(第二類)應被定義為場所或其他場所的部分,其內容物的量和然超性中等至高,具中等釋熱率的內容物堆不超過3.66m(12英尺),具高等釋熱率的內容物堆不超過2.4m(8英尺)。(通指開放式噴頭的細水霧系統)


NFPA 7505.2細水霧系統特殊應用之分類


5.2.1在此標準中特殊應用之細水霧系統應和他們所認證之細水霧系統設計、安裝和水源供給要求。(通指開放式噴頭的細水霧系統)


5.2.2*特殊應用應包括危害物和情形類似於下列者:

  1. 機械空間
  2. 燃起渦輪機
  3. 濕式清洗台和其他類似的處理設備
  4. 局部放射
  5. 工業用油鍋
  6. 電腦機房之高架地板
  7. 化學通風櫃
  8. 連續木板壓力機

● 細水霧系統可應用在哪些場所?

這種技術常常應用於一些對水敏感的場所,如電腦機房、圖書館、博物館、醫院等,以減少水損害的風險。此外,細水霧系統還可用於一些特殊的應用場合,例如高壓電設備的火災防控,以減少空間中的導電性。

● FM 3-26 防護危險類別HC-I、HC-2和HC-3表示危險等級不斷增加程度?

FM3-26資料表通過將危險類別(HC)分配給該區域來近似 估計該區域的火災危險性,其中HC-1、HC-2和HC-3表示危險等級不斷增加,並有可能發生更嚴重的火災事件。


危險類別 主要佔用率
HC-1
(通指密閉式噴頭的細水霧系統)
整體可燃負荷輕的區域,在工藝中使用的可燃物有限,或操作危險性低。這包括可燃傢俱,在細分良好的區域通常不連續。此危險類別不包括任何附帶存儲的塑膠或用於建造牆壁和/或天花板的塑膠。

例:住宅、辦公室、不可燃製造業和醫院。
HC-2
(通指開放式噴頭的細水霧系統)
過程中有可燃物的中等連續可燃負荷區域,或由於塑膠或可燃液體數量有限而造成中度危險。

例:製造業,如機器商店、木工和電子裝配,以及零售、劇院和食品生產業。
HC-3
(通指開放式噴頭的細水霧系統)
通常連續較重的可燃物載荷,可點燃液體和/或較量塑膠量造成高度危險。

例:塑膠製造、車輛製造和裝配以及印刷廠。

另外,NFPA750C.2.1也摘錄了HC-1、HC-2和HC-3相對應的國際規範。MSC/Circ.A800(19)指的是HC-1,輕度危險空間的規範,自動噴頭細水霧系統將擴展安裝到居住區和服務區,這些系統被認為等效於輕度和普通危險的自動撒水系統。


至於HC-2和HC-3則分別收錄在MSC/Circ.668/728和MSC/Circ.913。MSC/Circ.668/728涵蓋使用非自動細水霧噴頭對機器艙和泵房進行全淹沒式保護。這些噴頭被認為等效於傳統撒水淹沒系統。


第三個通告是MSC/Circ.913,該通告提供在機器艙使用局部應用細水霧保護高危險區的規定,如燃油管網和鍋爐房。


以下資料摘錄自FM3-26,資料表中分別表示了不同場所在火災發生時的危險類別指數:


類別  HC-1 HC-2 HC-3
衛生保健設施
醫院和醫院實驗室    
療養院或療養院    
護理之家    
醫院公用設施    
儲藏室/藥房和儲物室    
能源服務提供者
加油站/服務提供商    
電池站    
太陽能發電廠    
風力發電機組    
光伏電場    
休閒設施及公眾集會
博物館和紀念碑    
會議中心    
圖書館    
劇院    
電信、電影製片廠和研究中心
實驗室    
控制室    
電氣室    

● NFPA 750之 FMRC細水霧系統的電氣火災設置?

A.4.2.1本標准中使用的“淨距”是細水霧設備之間空距,包括管道和噴頭,非封閉的或非絕緣的電氣元件(不包括接地電氣元件)。提供的最小淨距是在非緊急操作條件期間的淨距;它們不作為細水霧系統工作期間的淨距使用。


A.4.2.1.1電氣淨距。所有系統元件與帶電部件之間必須保持表A.4.2.1.1中所示的最小淨距。


表A.4.2.3.1中的淨距用於海拔高度等於或小於1000m (3300ft)的場所。海拔高度超過1000m (3300ft)時,該淨距必須相應增加,增長率為高度在海拔1000m (3300ft)以上每增加100m (330ft),淨距增加1%。


表A.4.2.1.1細水霧設備與無絕緣帶電元件間淨距


系統額定電壓
(KV)
系統最大電壓
(KV)
設計絕緣基本
沖擊耐壓水准
( BIL2) (KV)
最小淨距1
mm in.
13.8 14.5 110 178 7
23 24.3 150 254 10
24.5 36.5 200 330 13
46 48.3 250 432 17
69 72.5 350 635 25
115 121 550 1067 42
138 145 650 1270 50
161 169 750 1473 58
230 242 900 1930 76
    1050 2134 84
345 362 1050 2134 84
    1300 2642 104
500 550 1500 3150 124
    1800 3658 144
765 800 2050 4242 167

注:

  1. 電壓等於161kV時,該淨距值取自NFPA70,“國家電氣規范”。電壓等於和大於230KV時,該淨距值取自ANSI C2,“國家電氣安全規范”中表124。
  2. BIL值表示為千伏(kV),這些數值是全波脈沖電壓試驗的峰值,亦即設計的電氣設備要承受的電壓值。表中沒有的BIL值,通過插入法可得到淨距值。

● NFPA 750 之FMRC細水霧系統的滅火測試認證執行標準?

C.3.3 FMRC使用精細水噴霧系統保護體積不超過260m3(9175ft3)的燃氣渦輪艙、機器艙、特殊險種機器艙的執行要求。


C.3.3.1該標準的目標是確保精細水噴霧系統能夠熄滅可能發生的噴火,池火。


C.3.3.3 探測器利用熱量探測手段。感應器設計成在60秒內便感應到火源並啟動細水霧。


C.3.3.4 細水霧系統必須在著火後5分鐘之內熄滅所有噴火和池火。


C.3.4 FMRC精細水噴霧系統保護體積不超過260m3(9175ft3)的燃氣渦輪艙、機器艙、特殊險種機器艙的執行要求


C.3.4.1 該標準的目標是確保精細水噴霧系統能夠熄滅可能發生的噴火,池火。


C.3.4.4 探測器利用熱量探測手段。探測器設計成在60秒內便感應到火源並啟動細水霧系統。


C.3.4.5 精細水噴霧系統必須在起火後30分鐘內熄滅所有的噴火,池火和小床火。


C.3.5 保護輕度危險的居住區使用的細水霧系統的FMRC 檔執行要求。


C.3.5.1 該標準的目的是保證細水霧系統能典型地控制構造的輕型火災並阻止火蔓延到著火原始空間以外。


C.3.5.5 火災特性測試包括三種區域:小空間,大空間和開放空間


C.3.5.5.1 小空間[3m×4m×2.4m高]測試的目的是描繪細水霧噴頭的噴淋情況。低的床墊被點燃,測試的理論與IMO規範相一致。成敗的標準以低處船艙鋪位的損壞程度(最大40%)為基礎。


C.3.5.5.2 大空間[6m(20ft)高度為2.4m(8ft)],成敗的關鍵在於火源上的天花板的表面溫度[最高為265˚C(500˚F)],和在天花板以下76mm(3in)處的氣體溫度315˚C(600˚F)。


C.3.5.5.3 開放空間測試是用有一個最小面積為80m2(860ft2)的天花板的房間來模擬一個連續空間進行,天花板的高度為5m(16ft5in)。按照IMO標準,在天花板上安裝16個噴頭,並放有易燃物(按IMO指示的沙發)。試驗分三次進行,一次是在噴頭下面點火,一次在兩個噴頭下點火,一次在四個噴頭下點火。成敗的標準是少於5個噴頭動作,至少一個沒有動作的噴頭超出了操作範圍,沙發墊的損壞程度(最大50%),火源上天花板表面的溫度[最高260°C(500°F)],且天花板以下76mm(3in.)處的最高氣體溫度為315˚C(600˚F)。


● 對岸中國大陸之細水霧系統國家標準為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細水霧滅火系統技朮規范


Technical code  for water mist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GB 50898-2013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3年12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54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細水霧滅火系統技朮規范》的公告


現批准《細水霧滅火系統技朮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 50898-2013,自2013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3.10、3.3.13、3.4.9(1、2、3)、3.5.1、3.5.10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我部標准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划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3.4  設計參數與水力計算


Ⅰ    設計參數


3.4.1  噴頭的最低設計工作壓力不應小於1.20MPa(=12bar)。


3.4.2  閉式系統的噴霧強度、噴頭的布置間距和安裝高度,宜經實體火災模擬試驗確定。


當噴頭的設計工作壓力不小於10MPa時,閉式系統也可根據噴頭的安裝高度按表3.4.2的規定確定系統的最小噴霧強度和噴頭的布置間距;當噴頭的設計工作壓力小於10MPa(=100bar)時,應經試驗確定。


表3.4.2  閉式系統的噴霧強度、噴頭的布置間距和安裝高度


應用場所 噴頭安裝高度(m) 系統得罪小噴霧強度(L/minm2) 噴頭的布置間距(m)
採用非密集櫃儲存的圖書庫、資料庫、檔案庫 >3.0且≦5.0 3.0 >2.0且≦3.0
≦3.0 2.0

3.4.3  閉式系統的作用面積不宜小於140m2。     
每套泵組所帶噴頭數量不應超過100只。

  

3.4.4  釆用全淹沒應用方式的開式系統,其噴霧強度、噴頭的布置間距、安裝高度和工作壓力,宜經實體火災模擬試驗確定,也可根據噴頭的安裝高度按


表3.4.4確定系統的最小噴霧強度和噴頭的布置間距。

表3.4.4  釆用全淹沒應用方式開式系統的噴霧強度、噴頭的布置間距、安裝高度和工作壓力


應用場所 噴頭的工作壓力(MPa) 噴頭安裝高度(m) 系統得罪小噴霧強度(L/minm2) 噴頭的布置間距(m)
油浸變壓器室,液壓站,潤滑油站,
柴油發電機房,燃油鍋爐房等
12~35 bar ≦7.5 2.0 2.5
電纜隧道,電纜夾層 ≦5.0 2.0
文物庫,以密集櫃存儲的圖書庫、資料庫、檔案庫 ≦3.0 0.9
 
油浸變壓器室,渦輪機房等 大於100 bar         ≦7.5 1.2 3.0
液壓站,柴油發電機房,鍋爐房等 ≦5.0 1.0
電纜隧道,電纜夾層 >3.0且≦5.0 2.0
≦3.0 1.0
文物庫,以密集櫃存儲的圖書庫、資料庫、檔案庫 >3.0且≦5.0 2.0
≦3.0 1.0
電子信息
系統機房
主機工作空間 ≦3.0 0.7
≦0.5 0.3
地板夾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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